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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之恋连连看网友怎么看?

时间:2023-03-1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在浙江金华,李先生花了600多万买到了一套法拍房,准备入住时,被原房主的父母阻拦,要求李先生再花100万才能入住。

  李先生看中了一套法拍房,别看是法拍房,可价钱一点都不便宜,因为该房子从户型到装修那都老好了。

  没想到的是,李先生准备着手装修时,原房主的父母却阻挠李先生动工。这一举动让李先生很是纳闷,原房主是个老赖,所以房子被法拍,自己拍到自己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原房主的父母这是闹得哪一出?

  按照原房主父亲的说法,法院拍卖的是他儿子的房子,但是房子前面有一块小绿地,李先生要一起买走,100万就行,如果不买,李先生就别想住进去。

  李先生很诧异,我要你那一小片绿地干嘛,我拍的是房子,凭什么要花100万买前面的绿地,坚决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

  这大爷大妈是狠主啊,李先生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就在那块小绿地上搭起了帐篷,住了进去。之后的好多天,只要听见或者看到李先生来房子,他们就捣乱,严重影响了李先生的正常生活。李先生苦笑,终于知道你们儿子为什么是老赖了,多亏了你们的言传身教啊!

  警察的说法,大爷大妈可不认,坚持这不是绿化带,是他们的地,现在房子没有了,这块地必须买走,要不然,他们就一直住在帐篷里。

  没办法,对大爷大妈的无理取闹,李先生也想不出办法了,只好请大爷大妈好好商量。大爷大妈以为李先生想通了,很是高兴,大度说只要50万就行。

  看来,不讹诈到钱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李先生经过了解,该块地确实是公共绿化带,是不能买卖的,他们这行为直接就是老赖行径。于是,李先生又报了警。

  后来,民警也来了很多次,每次劝大爷大妈撤走,都是无功而返。没办法,民警就把帐篷强制拆除了,大爷大妈却很自然的躺在了草地上,还扬言,死也要死在这里。民警怕老人身体出问题,无奈的还回了帐篷。

  连警察都解决不了,李先生也烦躁得懒得理了,干脆房子先空着吧。一段时间后,李先生过来看见帐篷没了,以为大爷大妈索要无果,就放弃了。

  可当李先生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惊讶的发现门锁被撬了,而大爷大妈的帐篷居然搬到了院子里面。这还有完没完,李先生又报了案。

  这次老人家们又有了新说法,绿化带不是他们的,他们认,但是李先生买了房子,又没买这个院子,这个院子还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没地方住,只能住这里,但李先生只要给他们30万,让他们租个房子住,他们立马就搬。

  这无理要求,要不是看他年龄大,我都想冲上去......唉,不能这样,人家可是老年人啊!善良的李先生最后想,老人们住帐篷冷的受不了的时候,应该会搬出去的,再说原房东也不会不管他父母的死活吧。

  本事件中,李先生已经合法合规买下了这套房子,李先生就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他们先占道,后入户,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李先生的正常生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干扰他们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本事件中,认可老人们的行为能被定义为情节较重的,请举手!嗯,好的,全票通过,老人们应该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该房屋的所有权是李先生的,在未经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老人家们撬锁开门,住在了他人的院子里,是可以被评价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

  但是如果老人家年龄已经过了75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大概率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后,祝所有的老人家们,身体健康,长命百岁,老人们的言传身教是子孙宝贵的精神财富!毕竟,自古就有老子英雄儿好汉,也有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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