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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小伙连杀6名警察判死刑时说: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

时间:2023-12-0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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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要与警察擦肩而过的时候,杨某被拦了下来。介于当时社会的特殊情况,警察开始对杨某自行车的来源进行盘问。

  由于杨某成长在单亲家庭,性格孤僻且从小就不善言谈,在面对警察盘问的时候先是一愣,然后对警察的问题也是支支吾吾的说不明白。只是在不停的重复我的自行车不是偷的。

  来到警局后,杨某才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被当成小偷了,于是向警察解释道自己骑的自行车不是偷的,也不是买的,而是自己租来的。

  随后便向相关单位写信举报要求处理涉事警察并索要1万元的赔偿金,但他的举报信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杨某先点燃自制的燃烧瓶制造混乱,接着趁着混乱冲进办公大楼对里面的民警进行惨无人道的砍杀,最终造成6名民警死亡,多人受伤。

  杨某的行为十分恶劣,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十分严重,但对其进行审判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即杨某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因此杨某也有精神疾病的遗传史。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实施了危害行为,其造成的严重后果,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杨某即便是有精神疾病,但是在作案时处在没有发病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本案中分析,杨某当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不然不会使用策略先用燃烧弹制造混乱,然后再趁着混乱冲进办公大楼行凶。

  最后经过司法鉴定的确认下,杨某并没有处于发病期,因此他行凶是头脑清醒的,因此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因为杨某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此犯故意杀人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行为恶劣,造成后果严重,属于非常严重的情节,最终一审被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般死刑都是用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身上,而剥夺生命又是最为残酷的罪行,所以任何原因被判处死刑都必须上报最高院进行复核,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冤假错案,对不该执行死刑人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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