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野生食用菌是群众喜爱的美味佳肴,随着夏季来临,雨水增多,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但误食有毒野生菌,极易引发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为有效遏制、严防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
一、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一部署九个到”,即各乡镇(街道)要“专题部署野生菌等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深入推进“九个到”宣传,即各村民委“一要做到各村组落实网格化管理,二要做到召开群众院坝宣传会,三要做到悬挂宣传横幅,四要做到发中毒防控提醒短信,五要做到贴野生菌宣传画,六要做到播放安全知识,七要做到制作宣传专栏,八要做到发放宣传页,九要做到户户签订中毒防控承诺书,”力争做到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群众,要反复宣传,全覆盖宣传,千方百计减少老百姓因缺乏知识,导致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
二、宣传部、卫健、教体、市场监管、住建、林草、文旅、交运等局,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大力宣传野生菌防控等食品安全知识,压紧压实“十个进”宣传,即“进学校、进集市、进餐馆,进食堂(含工地食堂)、进医院、进林场、进公园、进景区、进高速服务区、进车站”。
三、不随意采摘、买卖、食用不知名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
四、加工烹饪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生吃;不能将多种野生菌一起烹调;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五、严禁学校、机关和其它集体食堂等群体聚餐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催泻将毒物及时排出体外,及时拨打120,本着就近原则,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最佳救治时间,同时保存剩余食物和呕吐物,便于医疗救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