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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尔康和紫薇圆房这件事可以这样理解吗?

时间:2023-04-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近日上午,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张贵庄大队交警在外环线与机场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行驶轨迹异常,遂对该车进行拦检,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却支支吾吾一直无法提供。后经核查,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因醉酒驾车被依法吊销,目前处于“无证状态”。

  4月14日9时许,张贵庄大队交警在津塘公路与三经路交口处执勤时,又查处一名“失驾”司机,车辆驾驶人先后于2015年、2021年两次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本次被查涉嫌“无证驾驶”。

  目前,交警依法对两名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

  “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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