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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怎么养究竟怎么回事?

时间:2023-02-2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本报综合被人打了入院治疗,顺便再把身上的老毛病治治,“光明正大”花别人钱为自己治病,真有这种好事?据湖南法院网消息,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2022年6月,周某和陈某在会议中因意见不合发生口角,陈某用手机砸伤周某右手小臂,导致周某全身多处疼痛伴右前臂出血,住院治疗6天,花费医疗费6000多元。周某出院后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332元。诉讼中,陈某辩称,费用清单是原告之前患的病,与本案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侵害周某造成周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周某因本次纠纷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右臂软组织挫伤,但周某在住院期间治疗的是其基础疾病即2型糖尿病与肝脏疾病,疾病诊断证明书中载明的已施予治疗亦为降糖和护肝,与本次侵权造成的损害后果无必然因果关系,即住院治疗的内容与侵权行为没有关联,故周某主张陈某承担因住院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在核减与本案无关的治疗费用后,判决陈某赔偿周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8869元,并驳回周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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