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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恋爱的理由07会造成什么影响?

时间:2023-03-0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我县柑橘产业优势突显,比较效益提升,柑橘产业已成为我县农业增收、脱贫致富新的支柱产业。为确保我县柑橘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广大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8〕8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6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特色品牌农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做大做强我县柑橘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原则,在查清柑橘黄龙病发生危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狠抓无病苗圃建设及柑橘苗木的检疫和市场监管工作,通过建立综合防控示范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柑橘黄龙病的综合防治,全面提高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促进我县柑橘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每个乡镇(华侨管理区)均按要求开展柑橘黄龙病发生动态和柑橘木虱发生动态监测,并根据县农业植保部门发布的病虫情报,指导柑橘黄龙病的防控工作。

  在每年2次全面普查和发生区域划分以及日常调查、巡查的基础上,以果园为单位,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要达到以下防控目标:

  1.重病区:即发病株率在30%以上的果园,此类果园已无经济价值,柑橘植株要全部清除,实行全园改造,改种其他作物。

  2.中病区:即病株率在3%~30%的果园,此类果园平均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发病较轻的区域控制在1%以下,经济产量基本不受影响。

  3.轻病区:即病株率在3%以下的果园,此类果园的病株率控制在0.1%以下,最终达到果园无病状态,经济产量不受影响。

  5.柑橘木虱虫口密度控制在1头/100株以下,尽可能压低柑橘黄龙病主要传播媒介害虫发生基数,达到治虫防病目标。

  1.全面普查。各乡镇(华侨管理区)组建普查工作组,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片、片不漏园、园不漏株”的原则,每年春季、秋季苗木梢转绿后,对属地所有柑橘类苗圃及果园各组织开展1次全面普查,尤其是失管、半失管果园和房前屋后庭院零星种植果树的,确保不留死角,切实掌握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柑橘黄龙病隐患、疫情程度等。

  2.定点监测。以乡镇(华侨管理区)为单位进行疫情监测,监测对象为大型柑橘苗木繁育基地、采穗圃及有代表性的果园,做到定点、定人、定期监测和上报,为柑橘黄龙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3.柑橘木虱动态监测。柑橘木虱是柑橘黄龙病唯一的传播媒介,防治柑橘木虱是防控柑橘黄龙病发生蔓延的重要途径,县农业植保检疫机构要加强预测预报,开展柑橘木虱田间自动化监测网点试点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及时掌握柑橘产区木虱发生动态及黄龙病发生趋势,准确发布病虫情报并指导果农合理用药。

  根据我县柑橘黄龙病的近年普查结果及其发生的特点、趋势和风险,将果园分为重病区、中病区、轻病区、无病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1.对重病区,要广泛动员合作社、企业、果农统一行动,主动挖除全部果树,实行全园改造,改种其他农作物。可利用财政资金(包括上级拨款和本级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清理病树,或对积极清理病树的合作社、企业、果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要坚持先防治木虱后砍病树的做法,避免病菌通过木虱分散转移传染其他果园。对不配合清园的业主和长期联系不到业主的重病果园,要依法依规限期强制清除,不留病源死角和隐患。

  2.对中病区,采用疫情调查、管制苗木、全部挖除病株、防治柑橘木虱、健康栽培、补种健康苗木等防控策略进行综合防控,对于清除病株和防治柑橘木虱,宜以乡镇或村为单位,通过合作社、企业等把分散的果农组织起来,统一行动,实行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要大力推广植保机械、植保无人机防控等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治工作效率和效果。通过综合防控,果园病株率要控制在3%以下,部分轻病区域要控制在1%以下,经济产量基本不受影响。

  3.对轻病区,采用疫情调查、管理苗木、挖除病株、防治木虱、健康栽培、补种健康苗木等防控策略,最终达到无病状态。果园病株率要求控制在0.1%以下,经济产量不受影响。

  4.对无病区,要引导合作社、企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种植,推广种植柑橘无病苗木、健康栽培技术和防治柑橘木虱等,防止柑橘黄龙病传入,同时做好黄龙病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病株。

  1.建立无病苗圃,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当地的区域布局,合理规划,建立适应市场需要和适合本地实际的无病柑橘种苗繁育基地,建立生产、销售档案,完善质量追溯制度,做到有案可查、有源可溯。缺苗需补种的果园鼓励采取防虫网棚育大苗后再移栽补种,缩短挂果时间。

  2.强化种苗检疫和监管,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定期开展柑橘种苗生产、经营的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种苗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认真追索砧木和接穗的来源,严格复核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植物检疫证,严禁违规生产销售柑橘种苗和从病区引进柑橘苗木、接穗,一旦发现,立即依法依规处置,避免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南宁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丁当镇建立县级综合防控示范区,县级示范区建设3个以上的重点综合防控示范基地,每个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同时由于华侨管理区和丁当镇均为我县柑橘集中连片生产重点区域,两辖区互相比邻交错,因此华侨管理区所属柑橘基地也纳入我县柑橘黄龙病综合重点防控示范区区域范围。

  在示范区内,建设柑橘无病苗圃,开展柑橘黄龙病调查监测,及时清除病株,采用柑橘大苗补种,推广健康栽培技术、防治柑橘木虱;同时加强苗木市场监管,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达到有效防控柑橘黄龙病发生的目的,为面上防控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按照“四个全面、四个统一”的要求来开展大田防控工作,即“全面建立网格化防控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调查监测,全面彻底挖除病株,全面开展苗木检疫监管”,和“统一种植健康种苗,统一防治柑橘木虱,统一建设无病苗圃,统一冬季清园”。牢固树立“砍一株保一园,砍一园保一片,砍一片保一业”意识,对发病的果园、片区和失管果园,采取“防木虱、砍病树、种无病苗”措施,坚持先防治木虱后砍病树,避免木虱分散转移传播病害,做到应砍尽砍,随砍随种,病株清除后一定要及时补种大容器苗。对挖除病株,根据《南宁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由上级财政及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生产,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订单式、点单式、外包式等方式开展柑橘黄龙病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引导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及时清除病树,形成村民之间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良性机制。

  推进柑橘黄龙病防控体系建设,隆安县人民政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局、经信局、工商质监局、卫计局、民政局、林业局、住建局、环保局、气象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要按照《隆安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和本单位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当地实施方案,成立以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机构领导为成员的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人、财、物等各方面要素,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乡镇(华侨管理区)、村(居)委(分场)为网格责任区、网格内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及村(居)委会(分场)分管领导作为网格责任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各级网格责任人对网格内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负总责。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和保障机制,根据《南宁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财政要将防控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柑橘黄龙病防控资金,按照种植面积保有量每亩20元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市、县两级财政按60%、40%承担。资金用于补贴砍伐和销毁柑橘黄龙病病株、开展柑橘木虱统防统治、柑橘黄龙病普查及宣传培训等,自觉砍伐病树按照15元/株进行补贴,凡强制砍伐的,不予补贴。统防统治按照种植面积15元/亩进行补贴。要积极调动柑橘种植企业、合作社、大户和广大果农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和果农投工、投劳、投资共同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治工作。鼓励柑橘种植企业、种植户投保柑橘种植保险,通过保险减少柑橘种植企业、种植户因黄龙病造成的损失。

  建立县、乡镇级两级农业技术骨干咨询服务团队,由植保、植检、农技、土肥、水果等农业技术骨干人员组成,负责制订黄龙病防控规划、防控方案和其他技术措施,为乡镇(华侨管理区)防控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并对可疑病株进行诊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全面宣传普及柑橘黄龙病的防控知识,打击各种防控的虚假宣传。县农业局和县气象局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全县气象大喇叭广播资源,切实提高柑橘黄龙病等病虫害防治信息在全县农村广播覆盖面和传播速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柑橘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服务组织、广大果农的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全县各单位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的力量,帮助有需要的贫困户防治柑橘黄龙病。形成全民动员、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县农业部门牵头,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专项督查活动,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政府。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成效显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和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传入和扩散蔓延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建立台帐、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建立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将相关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华侨管理区),并开展考核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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