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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成年女同事辽宁一库管员被判刑3年5个月

时间:2022-09-0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辽宁阜新一家粮食公司的库管员欧阳某,将未成年女同事赵蓓(化名)所住宿舍的玻璃砸碎,入室强行实施侵犯。赵蓓极力反抗,欧阳某某才放弃犯罪离开。2022年9月,欧阳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刑3年5个月。

  案发当日凌晨2时许,欧阳某某将赵蓓房间玻璃砸碎并帮助赵蓓打开宿舍门后未离开房间,随后还将自己衣服脱掉后来到赵蓓的床上,通过控制被害人的双手、强行脱掉被害人内衣等方式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极力反抗、哭闹、求救,欧阳某某遂停止了侵害行为。

  当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欧阳某某涉嫌强奸,在于寺派出所内民警将欧阳宏智控制并带至阜蒙县执法办案中心。

  被害人赵蓓还提供的案发过程中的录音,欧阳某某承认自己做错事了的字条等证据。阜蒙县法院一审认为,欧阳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欲与赵蓓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

  欧阳某某不服上诉,称其是自动停止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阜新市中院二审认为,欧阳某某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始终强烈反抗,其担心事情败露而停止侵害,系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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