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会议以“御风逐海 赋能未来”为主题,以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应用创新为主要内容,搭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内外政商人士、专家学者、行业领袖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全球海上风电蓬勃发展。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徐伟董事长以“中国海域开发的特点、风电用海政策及其沿革”为题作主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我国海洋空间资源及开发特点、我国风电用海政策及其沿革、风电用海的主要建议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报告中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海洋开发强度最高的国家,用海拥挤,海洋开发空间分布不平衡,近岸海域大部分区域被占用,自然岸线保有率低。报告详细分析了近10年来我国海上风电用海政策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趋势,并就风电用海提出了六点建议:
第二,融合发展。鼓励新能源项目与其他开发利用活动融合发展,探索海洋风电+海洋牧场、海洋风电+油气开发、海洋风电+制氢、风电+光伏+海洋牧场+休闲渔业+海洋观光+海上城市等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
第三,集中布局、集约利用。风电用海需遵循集中布局、集约利用原则,为此可以探索建设海洋能源大基地、海上能源岛等,并统一规划输电电缆通道与登陆点。另外,随着风机技术的进步,使用单机容量更大的风机,也能减少风电场占海面积。
第四,重视环境评估及跟踪监测。海上风电项目要重视环境评估及跟踪监测,量化海上风电场的环境影响,用数据打消公众对于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的疑虑,促进利益相关方、管理部门支持海洋新能源后期建设。
第五,纳规前开展选址专题研究。在项目建设之前,建议开展选址专题研究,综合考虑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环境状况和海洋、环保、海事、交通、渔业等管理要求,预判行业监管对选址的意见。
第六,及时开展风电用海补充论证。海上风电涉及项目用海位置、范围发生变化的,需办理项目用海变更手续。
技术的进步以及丰富的资源潜力,决定了我国海上风电将大有所为。推动海上风电迈向深远海,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高效的用海解决方案和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将是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