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金柱,男,汉族,1955年2月生,河北沧州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
历任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办公室主任、副院长,煤炭科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中煤信息开发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正厅级),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党委书记、中煤科技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煤炭信息研究院院长,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主任、研究部主任,宝鸡市委副书记(挂职),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一、十二、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
邹清,女,1970年11月生,曾任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遂宁市政协副秘书长,遂宁射洪市政府副市长等职。
2021年7月,邹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07年,不到37岁的邹清就被提拔为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成为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然而,与职务提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邹清的思想政治、法律意识并未得到同步提高。放松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成为邹清此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6年,邹清再次受到组织的重用,调任射洪市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等重要工作。这次工作调整,也成为邹清从政生涯的转折点。随着职务的升迁,邹清的工作作风逐渐转变为“慵懒散”,面对上级移交的环保问题,思想麻痹大意,妄图敷衍整改应付交差,最终让小隐患酿成大祸害,把小问题拖成大事件;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默许下属虚签合同、虚开收据,编造事实欺瞒。家风不严不实,纵容默许家属利用本人职权承揽项目、违规谋利,让家庭成为廉洁纪律防线年期间,邹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推进、土地办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先后52次收受18名企业老板贿赂265.5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0.9万元。
在配合组织调查这段时间,我沉痛回忆历历过往,深刻反思问题根源,一声声“为什么”不断萦绕耳旁。我突然发现自己走过的人生路,一直行色匆匆,十分迷茫,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好好地停下脚步看看自己的来路。
我成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就在民进遂宁市委工作,时间长达近十年,正好处于党的十八大前后,正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规定相继出台,然而我却根本不花时间去了解、去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规定。
到射洪工作后,我天性散漫的作风又把我推向了深渊,在思想上毫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即使参加了也是走过场,从未入脑入心。当共产党员在认真学习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我还以自己是党外干部为由,认为这些党内规章与我无关,不严格要求自己,自甘落后。可以说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已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需要拥有过硬的政治理论水平才能担此重任。我在射洪工作了四年半,连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都没有去过,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在灵魂深处从未被触动过、警醒过!
作为一名党外技术型女干部,我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拥有了许多人仰慕的社会地位和展示自身才能的舞台,拥有了鲜花和掌声,也拥有了充满成就感的灿烂人生。然而,正该我感恩组织、回报社会,努力作出自己积极贡献的时候,我却被“围猎”者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成功“围猎”。
2017年至2020年,我在射洪任职期间,心无纪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作风较为严重,对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礼金、高档酒水、手机来者不拒,甚至在自己的办公室也毫不避讳收受礼金。同时,自身还存在一些官僚主义,认为自己多少也是个领导,在射洪任职期间,我的私车在未交纳任何停车费用的情况下,长期停放在管理服务对象开发的小区地下停车位。2020年5月左右,该问题被群众发现并举报后,我本应补交停车费,但是自身的官僚主义作祟,又默许自己的下属“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以虚签合同、虚开收据的方式,编造自己已交纳3年共计9000元停车费的事实。
一步错,步步错,我这棵树木被蛀虫悄无声息地侵蚀了,无法再承担重担,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愧对组织的关心和培养。
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感谢组织帮助,让我思想上有了透彻心扉的洗礼。通过这次惨痛的教训,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人生没有后悔药,亡羊补牢未为晚矣,我将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狠挖毒瘤,用心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