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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月3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南充市、广安市、巴中市、眉山市、阿坝州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攀枝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许万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5月,时任攀枝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许万平以其子女结婚的名义,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4800元。许万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许万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余哲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2年6月,余哲斌在担任攀枝花公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多次收受单位下属所送礼金共计12.3万元。余哲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余哲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攀枝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队长刘洋等2人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时任攀枝花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唐勇、副局长刘洋前往内蒙古呼伦贝尔参加培训,期间2人未参加既定培训课程,前往景区旅游,返攀后报销了费用。且在全省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专项整治中未按规定主动说清问题。2022年12月,刘洋、唐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任波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至2022年春节期间,任波阳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中华牌香烟2条、大重九牌香烟4条、泸州老窖白酒2瓶。任波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任波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米易县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陈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陈勇在担任米易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苹果牌电脑1台、浪琴牌手表1块以及高档服装等礼品。陈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陈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六级。
1.四川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薪酬问题。2015年12月28日,四川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开华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与时任董事、总经理谭友定,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冉隆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祥久等人审议通过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办法,并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纳入安全类奖励发放范围,且不计入考核年薪。2015年至2018年,公司先后向9名企业负责人违规发放安全类奖励以及住房补贴、艰苦津贴等单项奖励共计129.3万余元。2022年6月,许开华、谭友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冉隆明、李祥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薪酬已清退。
2.江阳区丹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杨勇、黄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艾忠平,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马震、刘影等4人在培训中借机旅游问题。2018年5月,原江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时任大队长杨勇、副大队长艾忠平、工作人员刘影以及时任蓝田工商所所长马震4人参加某培训机构在江苏南京举办的“工商系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务培训班”期间,4人仅参加半天培训便旷课前往乌镇、杭州、南京等地旅游至培训结束,并违规报销费用共计3.038万元。2022年10月,马震、刘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11月,杨勇、艾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
3.古蔺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9年,刘江在担任原护家乡、原护家镇党委书记期间,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共计4件,均发生于春节期间。刘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刘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所收白酒折价登记上交。
1.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第五组原组长、原一级调研员王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1年期间,王海利用担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组长等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 11.6 万元、茅台酒2件,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经查,王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王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三台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明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07年至2021年期间,吴明海利用担任鲁班镇镇长、鲁班镇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民政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28.85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与家人接受工程项目承建人安排,赴景区旅游,相关费用由工程项目承建人支付;多次邀约管理和服务对象“带彩”打麻将并获利。经查,吴明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吴明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3.市公安局安州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李文利用担任原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安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购物卡共计2.13万元,香烟、酒水等礼品若干,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经查,李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李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梓潼县原城关粮油收储站站长梁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梁巍利用担任原城关粮油收储站站长职务的便利,违规决策同意以节假日和工会活动名义向职工发放慰问现金共7.7万元。经查,梁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梁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南充市原水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松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杨松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4.9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杨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党委原副书记、政治委员舒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舒斌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3.166万元及酒等贵重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舒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高坪区原隆兴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阳修虎、副院长陈冬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2月,阳修虎与陈冬梅商定,安排本院工作人员以年休未休补助为名,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向卫生院职工发放辛苦费共计9500元,其中阳修虎领取2000元、陈冬梅领取1500元。阳修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冬梅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4.阆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会股股长陈芙蓉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5月,阆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排陈芙蓉和审计股股长胡红、原财会股会计莫钦琳3人一同前往上海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3人共同商议,借培训之机在上海周边旅游,事后将旅游产生的住宿费、差旅费共计5220元在单位报销。陈芙蓉、胡红、莫钦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仪陇县金城镇柳荫村党支部副书记黄应文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6月,仪陇县金城镇柳荫村四社新建蓄水池、排水渠项目,黄应文作为时任柳荫村监委会主任和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在项目实施中多次违规接受工程建设方的宴请。黄应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报销费用、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至2022年,李鹏在担任原广安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8万元和价值0.3万元消费卡,以及手机、高档白酒等礼品;超标准入住酒店、乘坐动车,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报销费用共计0.5万余元;违反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多次因私使用公车往返重庆璧山,并违规报销高速路通行费、燃油费等共计0.9万余元。同时,李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李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相关费用已收缴。
2.前锋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赵玉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0年,赵玉剑在担任前锋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春节拜年等名义所送礼金共计4.7万元。同时,赵玉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赵玉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已收缴。
3.武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三级警长蔡汶洹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1年,蔡汶洹在抽调至武胜县公安局扫黑办任专职副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手机、片仔癀等礼品,折合价值共计6.64万余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同时,蔡汶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蔡汶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已收缴。
4.邻水县职业中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智兴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福利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任智兴在担任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主任期间,违规报销差旅费、住宿费0.5万余元;违规安排工作人员以虚增物业费的方式套取资金共计5.55万余元,其中,4.3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发放“生日慰问金”、充值饭卡等,任智兴个人所得0.87万元,剩余1.2万余元用于支付单位其他日常开支。同时,任智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任智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5.华蓥市红岩乡高顶村原党支部书记唐登武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时任华蓥市红岩乡高顶村党支部书记唐登武、村主任罗良平、村文书蒋大明和2组组长唐协军,共同商议决定在该村“一事一议”公路硬化项目中,按管理人员工资标准额外领取补助共计1.88万元。同时,唐登武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罗良平、蒋大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登武、唐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6.广安区白马乡原保竺村党支部书记梅建军套取资金冲抵吃喝费用问题。2017年,梅建军在担任白马乡原保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虚列村河道清理人工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共计1万元,用于冲抵吃喝费用。2022年10月,梅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收缴。
7.岳池县顾县镇南桥坝村文书杨芳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22年2月25日晚上和2月26日中午,杨芳未向组织申报,违规为其次子操办生日宴共计71桌,并收受5名贫困户、低保户所送礼金共计800元。2022年10月,杨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1.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负责人罗少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至2020年,罗少波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名酒、手机、茶叶和现金等礼品、礼金;2014年7月、2017年11月,罗少波先后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海南三亚、广东潮州等地旅游,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2016年至2020年,罗少波决定套取国有资金162万余元,并向企业索要13万元,用于解决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开支。罗少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罗少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2.平昌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领导班子成员高磊等人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21年,时任平昌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高磊,时任副主任唐政、吴绍明和孙伟等人,违规集体商议决定,通过虚假轮换粮油、虚增粮食收购价格、虚构实施维修项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46.5万元,用于发放“过年费”。高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高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同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2年4月,唐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吴绍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孙伟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通江县人民法院原一级法官、杨柏法庭原庭长胡燕文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胡燕文在办理相关申请执行案件中,先后4次接受多名执行申请人安排的宴请。胡燕文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胡燕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巴州区大茅坪镇原领导班子成员杨兴强等人借招商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时任大茅坪镇党委书记杨兴强,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正洪,时任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杜秉成等人以集体商议的方式,违规决定借招商之机改变行程到景区旅游。2017年4月,何正洪、杜秉成分别率队在重庆市、攀枝花市招商时,借机前往云南省丽江古镇、贵州省黄果树瀑布等景点游玩,同年8月,杨兴强、何正洪安排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将旅游产生的费用以差旅费形式进行报销。2022年11月,杨兴强、何正洪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部退缴。
5.恩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监察大队负责人何正钢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2年9月,何正钢无视纪律要求和组织约谈提醒,明知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操办“升学宴”,且在其子已复读的情况下,仍以其子升学为名,亲自邀请或委托机关工会负责人周永材邀请该局29名干部职工参加“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0月,何正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党支部被责成书面检查,党支部书记、局长彭俊吉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机关工会负责人周永材受到诫勉处理。
6.南江县教科体局信访和群众工作股负责人周三军及工作人员贾伟,高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明在监督检查中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8月,周三军、贾伟、李明对高塔镇辖区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后,接受被检查单位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周三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贾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参与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1.洪雅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杨传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问题。2012年至2016年,杨传华在担任青神县白果乡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60万余元,将部分公款用于公务接待、购买消费卡等开支。鉴于其具有积极配合组织核实审查工作,如实交代本人违纪事实以及在疫情防控中工作成绩显着等从轻、减轻情节,2022年11月,杨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坡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王利平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王利平在担任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在东坡区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工作期间,违规收受2名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现金3.1万元和高档白酒等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垫付房屋维修金0.4万元。2022年9月,王利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彭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陈川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陈川先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共计消费0.7万余元。2022年11月,陈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4.丹棱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增云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8月,刘增云在担任丹棱县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期间,带队组织下属行业协会4人,在西安参加培训后借机绕道前往旅游景点游玩,并违规在下属行业协会报销住宿费0.27万余元。在全市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期间,刘增云未主动说清问题。2022年10月,刘增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1.州自然资源局副县级干部岳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时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岳兵收受某公司经理何某某以拜年名义所送现金1万元。岳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岳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收缴其违纪所得。
2.黑水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刘峰收受某公司股东李某某所送香烟、白酒等贵重礼品。刘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刘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已退缴收受的礼品折价款。
3.阿坝县藏医院院长徐康忠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8年至2019年,徐康忠在端午、中秋等节点收受某公司人员所送礼金15万元、高档白酒等节礼。2022年10月,徐康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已退缴违纪所得及收受的礼品折价款。
4.汶川县新华书店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2017年至2021年3月期间,经县新华书店领导班子共同商议同意(时任常务副经理王志刚,时任经理助理马荔红、彭晓军),县新华书店以购买工作服、发放工作餐券及未休假补贴等名义,违规为职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涉及金额共计22.73万元。2022年12月,王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荔红、彭晓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已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