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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3-10-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一)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丽萍女士主持。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先生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付云女士主持。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总经理汪超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先生、财务总监王立杰先生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总股本由20,794.0700万股变更为20,649.0816万股,注册资本由20,794.0700万元变更为20,649.0816万元,公司注册地址由原“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5幢1楼至3楼、8楼至12楼”变更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思路5号”,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方案为: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每个保险年度保费总额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保险合同及保单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同时同意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的具体事宜以及在责任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3、投保额度: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保险合同及保单为准)

  4、保费总额: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保险合同及保单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责任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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