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条例》的出台将助力珠海市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不到位,信息交流及无障碍服务滞后,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保障社会成员更加自主、安全、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煜介绍,珠海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民用机场、城际铁路等交通场站的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已达到 100%。
截至目前,全市主要市政道路皆修建了相应的盲道,公共场所如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也配备了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针对设施缺失、修建不合规范、缺乏管理维护三大问题,市检察机关、文明办等单位迅速介入,目前,超过 90% 的场所、设施完成了整改,其余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也提出了优化方案。
三是为有需求者生活及出行扫清障碍,如《条例》规定新投入运营的公共汽车应当设置无障碍踏板、扶手、轮椅席位等无障碍设施,或者优先选择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
《条例》明确,残疾人持残疾人证、服务犬相关证明可以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是强调无障碍群体的参与,明确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验收阶段可以邀请有无障碍需求的人员参加或试用,听取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此前,我市的公园、商场等公共空间,在建设广场时未考虑到与既有道路无障碍设施的有效衔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毛建华表示,《条例》已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已建成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衔接应由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进行改造,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