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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歌唱大赛后续报道是什么?

时间:2023-01-2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大官网了解到,《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已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拟于2022年11月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预计2023年实施。草案明确规定:不得遗弃饲养犬只。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草案还附带调查问卷,其中就包括了“是否同意对遗弃犬只行为进行罚款”的问题。(澎湃新闻)

  所谓人犬冲突,在一些城市频频上演,甚至很多时候直接导致了恶性伤害事件。置于此等背景下,各地纷纷出台关于养犬的地方性法规,顺理成章。以公共规范引导良性养犬,这是重塑价值、凝聚共识的前提。

  不同地方版本的养犬条例各有侧重,但其以往整体所呈现出的特征,大致就是“比严斗狠”,诸如“最严养犬令”“最严限狗令”之类的评价,颇能概括其中精髓。这里面所传递的治理逻辑是清晰而强烈的,那就是以强管制倒逼“文明养犬”,以此来减少纠纷、杜绝风险外溢……诸如此类的规则安排合情合理,却很难说尽善尽美。与之相较,最近公布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更显新意与亮点。

  重庆版“养犬条例”,最为人所关注的条款无疑是“不得遗弃饲养犬只”,并且种种信号表明,后续很可能还会进一步明确对此类行为的处罚标准。就这一规定,不同的人群,从各自的立场都给出了积极解读。比如说,有爱宠人士,基于人性关怀的角度,将之解读为是捍卫宠物权益;而还有一些人,则从实际效用的角度审视,将之看成是从源头减少流浪犬伤人的良策——而无论是防范犬患风险还是维护公序良俗,都是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诉求的。

  “不得遗弃饲养犬只”,不仅是道德伦理层面的倡议,同样是维护公共安全的一项针对性安排。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同时规定,“养犬人将放弃饲养的犬只送至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的,应当书面申明放弃饲养,其放弃饲养的犬只按照无主犬只处理。”这一条款,实则触及到了一个一直存在而素来被刻意回避的根本性问题,那就是饲养宠物的终止与退出机制!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养宠物就要对它负责一辈子”,可现实当然不是如此。

  理论上,宠物主人可以通过送养等方式,妥善处置不想养或者不能养了犬只。只不过,往往事有不巧,刚好能“转手他人”的可能性小之又小。在此类场景下,重庆养犬条例所提及的放弃饲养机制,展现出了高度的务实性,并且也确实有利于减少流浪犬隐患……“既要有情怀也要有办法”,这应该是城市系统化推进养犬文明的脉络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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