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8月26日晚,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交警在辖区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22时53分,交警在文苑路沿线发现一辆蓝色轻型栏板货车有明显的减速迹象。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40余分钟后,交警在该点位又拦检了一辆重型栏板货车。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同样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此同时,两人所驾的车辆均属营运性质。两名驾驶人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均被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处十五日拘留。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针对重点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全市交警将与多警种协作,持续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提示广大驾乘人员,驾车出行要严格遵规守法,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